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参培学员须知

发布者:师培中心发布时间:2016-05-19浏览次数:1707

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参培学员须知

各位学员:

欢迎参加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省级培训项目,为帮助您顺利完成培训任务,达到预期培训效果,现将培训期间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下:

1.所有参培学员须向承担培训项目单位提交《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省级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加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教师须向承担培训项目单位提交《江苏省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任务书》一份。

3.参培学员须携带2寸照片若干张,用于培训学员证、结业证等方面;

4.参培学员须严格遵守承担培训项目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培训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培训学时的1/5。请假者结业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

5.参培学员须完成培训方案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作业等,培训期间须进入省高职师培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填写培训日志,每学员不少于2篇。

6.所有参培学员均须在所参培项目结束前一天至培训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spzx.jsut.edu.cn)进行培训班级调查,完成对所参培项目的综合测评。

7.参培学员在培训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及物品安全。

8.参培学员将由承担培训项目单位提供基本学习和生活保障,提供干净、卫生的食宿条件,为使培训经费有效利用,参培学员在食宿上不得提出过高要求。

9.有条件的参培学员请自备手提电脑,以便进入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网络管理系统填写培训日志并妥善保管。

10.参培学员需在培训报到前妥善安排好各项家庭事务,确保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培训学习中去,培训期间参培学员不得携带家属,以免影响其他参培学员的正常学习与生活。

11.存在以下情况者,承担培训项目单位将不予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统一报备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1)培训期间不服从承担培训项目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培训安排,提出不合理要求者;

(2)培训期间请假、缺勤严重者;

(3)未能及时填写培训日志、提交培训作业者;

(4)未能完成预期培训任务者,结业考核不合格者。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