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相关培训单位:
为加强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学员的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学员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学员考核办法(试行)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
学员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学员(以下简称“学员”)的考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项目参训学员。
第三条 学员考核工作由培训承办单位和选派学校组织实施,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监督和检查。培训承办单位成立学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员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方法和内容
第四条 学员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学习表现、学习成果和“否定项”四个方面,前三项满分100分。
(一)出勤情况。主要考核学员出勤情况。包括缺课、请假、迟到或早退等情况。分值40分,培训结束后依据考勤表逐项打分。无故缺课1学时扣3.5分(半天扣14分);请假缺课1学时扣2分(半天扣8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二)学习表现。主要考核学员培训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分值30分,其中集中培训阶段20分,小组在线培训阶段10分。学习表现包括小组整体表现和个人表现。其中,小组整体表现占60%,由辅导教师进行打分,个人表现占40%,由学员所在小组成员互评进行打分。
(三)学习成果。主要考核学员提交的成果情况。包括单元教学设计文稿与课件、5分钟课时说课视频与课件、课题申报书、个人培训任务书、读书卡和“小组研修空间”博文等成果。总分值为30分,包括:1份单元教学设计方案、PPT(9分)、1份5分钟说课视频、PPT(9分)、1份课题申报书(3分)、1份在岗研修任务书(3分)、3张读书卡(3分)、10篇“小组研修空间”博文情况(3分)。可采用以下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评分:①学员个人提交,指导团队逐个评分;②个人提交,指导团队每个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2份成果进行评分,平均成绩即为小组成员个人成绩。
(四)否定项。培训期间学员违犯以下其中1项,本次培训无效,成绩记为0分:
①不尊重教师,造成不良影响的;
②不服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打架斗殴的;
④提交的成果被认定为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
⑤具有其他触犯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章 结果运用
第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9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员,不予发放培训结业证书,已发生的培训经费由送培学校或个人负担。
第七条 《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项目学员培训任务考核表》由培训承办单位统一寄送至学员送培学校。考核结果作为学员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评审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起实施,由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项目学员培训任务考核表
2017.12.关于印发《江苏省高职院校新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培训学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