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0〕2号)文件相关要求,经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省高职师培中心组织审核,省教育厅认定,曹奕等389名兼职教师(团队)、陈勇华等52名产业教授(详细名单见附件)达到兼职教师奖补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补人员
在高职院校兼职任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兼职教师,2017年、2018年、2019年已经获得奖补的兼职教师的学时不得重复统计。
二、经费标准
兼职教师奖补经费按照2万元/人(团队)标准由省财政拨款至各高职院校。
三、相关要求
1.各高职院校应高度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按照《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文中相关规定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做好兼职教师的教育教学服务工作,并按照签订的聘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切实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2.奖补经费专项用于兼职教师奖补。对审核通过的兼职教师人选,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已经发放部分少于2万元,不足部分可用此项经费奖补;如年度课时费学校发放已经达到2万元,不再对该人选进行额外奖补(年度课时超过160学时除外),奖补资金由学校统筹用于符合条件兼职教师人选的奖补工作。
3.请高职院校认真组织落实兼职教师奖补经费,统筹用好奖补经费和学校自有资金,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邮编:213001)
联系人:周雅倩
联系电话:0519-8695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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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 2020年江苏省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名单.pdf
附件2 2020年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经费奖补情况表.pdf
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2020年6月22 日